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交通事故 >> 交通违章被扣留驾照的情形有哪些
我们发现,有的案件中交警人员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会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扣留。但这并不是绝对的,也就是说不是所有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都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其实只有在符合规定的情形下才会进行扣留,那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有哪些呢?
网友咨询:
交通违章被扣留驾照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解答:
交通警察可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主要情形有: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4、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5、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6、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
7、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
8、因办案行政、刑事案件的需要对驾驶证进行审查的,可以扣押驾驶证。
律师补充:
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
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违规车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对应当退还原主的财物,通知原主在六个月内来领取;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后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按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遇有特殊情况的,可酌情延期处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
【法律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四)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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