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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公司破产的原因是相对比较多的,市场需求发展比较快速,对于一些企业来讲,如果出现破产的情况要及时的进行处理,不要因为债务而出现了麻烦。那么公司破产原因有几种?
网友咨询:
企业申请破产原因有哪些
律师解答:
企业申请破产的原因具体如下: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企业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律师补充:
公司申请破产的流程:
1.破产的申请: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公司破产的请示。
2.破产的受理:人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布公告。
3.破产的和解协议:破产和解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和解申请或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和债权人会议就债务人延期清偿债务、减少债务数额等事项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定后,终止破产程序的一种制度。
4.破产的宣告:法院对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的破产申请进行审理,确认其具备法定条件的即可宣告破产。
5.破产的清算: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6.破产终结:破产终结是指法院裁定的破产程序的终结。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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