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交通事故 >> 乘坐顺风车受伤,该谁“买单”
顺风车是在21世纪比较流行的词语,是指搭便车、顺路车、拼车的意思。在现实生活中,常有搭乘“顺风车”的情况,该方式在为大家带来出行便利的同时,也遭遇一些新问题。
网友咨询:
乘坐顺风车受伤,该谁“买单”?
律师解答:
搭乘“网约顺风车”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如何选择主张赔偿的相对方、法律关系至关重要,选择侵权之诉或选择违约之诉,均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手段。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顺风车司机负有将乘客安全送至目的地的义务、提供具备安全性能的交通工具的义务等,也享有收取乘客费用的权利,乘客亦有相应的权利义务,故系一般的合同关系。乘客在乘坐顺风车途中遭受人身损害,其损失应当由违反合同义务的车主赔偿。
律师补充: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疾病、分娩、遇险的乘客。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二十二条 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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