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要赔偿吗
司法实践中,因为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问题,产生了不少的劳动纠纷。在用人单位看来,是因为员工自己的失误造成了公司的损失,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网友咨询:
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要赔偿吗
律师解答:
劳动者造成用人单位损失时,需要赔偿的情形极少。基本上有明确规定的,只有三种情形:
1、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
2、劳动者违反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
3、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劳动合同无效,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
对于上述三种情形外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行使无过错的合同解除权,但法律未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获得赔偿。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律师补充:
劳动仲裁流程如下:
1.申请仲裁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庭应当首先调解劳动争议,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
3.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和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
4.仲裁庭作出终局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法律法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