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债权债务 >> 死亡赔偿金是否应用来偿还死者生前债务
死亡赔偿金是指被侵权人因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而死亡,侵权人应当支付给被侵权人近亲属的金钱赔偿。
网友咨询:
死亡赔偿金是否应用来偿还死者生前债务?
律师解答: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时遗留,意味着“遗产”应当是死者生前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包括财产权利。死亡赔偿金是一种特殊的财产,填补的是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的减少丧失,是对受害人家庭的弥补,对死者家庭利益的赔偿,是在受害人死后才产生的,在公民死亡时并不现实存在。因此,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死亡受害人的债权人也不能主张受害人近亲属在获赔死亡赔偿金的范围内清偿受害人生前所欠债务。
律师补充:
死亡赔偿金的意义在于维持近亲属与被侵权人死亡前大致相当的物质生活水平。死亡赔偿,是财产性质的损害赔偿而非精神损害赔偿;是对近亲属自身利益受损进行的救济。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具体情况如下: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20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5年。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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