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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的代理行为,包括不具有代理权的代理、超越代理权的代理和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那么,无权代理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网友咨询:
无权代理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律师解答:
无权代理合同有效还是无效视情况而定。
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一般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如果经过被代理人追认的,无权代理合同为有效合同;如果被代理人拒绝追认的,属于无效合同。
但是有一种例外情况,即表见代理,是指虽然行为人事实上无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认为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此时,无权代理合同是有效合同。
律师补充:
无权代理的民事责任:
1、无权代理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责任。无权代理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无权代理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所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2、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无权代理的责任。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是无权代理,造成了被代理人的权益损害,相对人和行为人就都存在过错,应当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按份责任。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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