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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指的是那些符合我国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企业,想要通过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或者是通过经营房地产相关的活动来进行盈利为目的的企业。那么这些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具备的条件有:
1、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3、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律师补充:
申请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具体程序有以下几个步骤:
(1)应当向相关的行政部门申请成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的行政部门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进行相应的审查,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的,不予以登记。
(2)房地产开发企业领取到营业执照之后,应当在一个月之内向他的住所地的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进行备案。
【法律法规】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还应当执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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