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刑事辩护 >> 缓刑的适用条件都有哪些
被判缓刑就意味着不用去监狱服刑,可以像正常人一样在社会上生活,做事,只是在身份上,自己仍然是服刑人员,要定期到司法所汇报自己的改造情况,并且参加社区的劳动,学习法律法规,并且只能在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地域内活动。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判缓刑,那么哪些情况适用缓刑呢?
网友咨询:
缓刑的适用条件都有哪些
律师解答:
1、犯罪分子被判处的是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情节符合较轻标准;
3、确有悔改表现;
4、无再犯危险;
5、对其适用缓刑对居住地无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律师补充: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法律法规】
《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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