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损害赔偿 >> 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有何区别
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其实是很相似的,毕竟行为人主观上都存在了故意,并且也实际造成了受害人的损害。因此,现实中,也导致了很多人无法准确区分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那到底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之间有什么不同呢?
网友咨询:
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有何区别
律师解答:
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的区别:
1、侵害的客体不同。故意伤害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健康;而故意杀人(未遂)罪所侵害的客体则是他人的生命权利;
2、犯罪的目的不同。前者以伤害为目的,后者以杀人为目的;
3、构成犯罪的条件不同。故意伤害未遂不为罪;而故意杀人未遂构成犯罪。
律师补充: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为:
(一)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末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不满18周岁不能成为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只能构成法定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一个量刑情节。
(二)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三)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四)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法律法规】
《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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