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合同纠纷 >>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怎么办
违约责任,即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也就是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承担的责任。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虽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
网友咨询: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怎么办?
律师解答: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所谓明示违约,是指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明确向对方当事人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所谓默示违约,是指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当事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将违约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对方又不愿提供必要的履行担保的。预期违约的法律后果是,对方当事人可以在履行期届满之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而不必等待履行期届满之后再主张实际违约责任。预期违约不是仅有一种救济手段, 也可以等待履行期限届满之后,要求债务人继续履行或者承担实际违约责任。
律师补充:
审判实践中应注意,若债务人拒绝履行的意思表示尚不明确,则不能适用预期违约条款进行救济。在债务人欠缺履行意愿却未明确表示拒绝履行的场合,可以考虑适用不安抗辩权,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履约担保。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可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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