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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辛辛苦苦打完官司拿上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后,被告未按照判决书或者调解书规定的时间履行义务,这时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那么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网友咨询: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准备什么材料?
律师解答: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就要加盖公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那么就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包括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刑事判决或裁定的财产部分、公证机关出具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等。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就需要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律师补充:
法院强制执行是司法程序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屏障。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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