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交通事故 >> 道路施工围栏遮挡视线导致交通事故施工方是否担责
道路施工对城市的飞速发展至关重要,施工现场经常可见施工围栏,建筑材料和建筑设备放置得东倒西歪,严重侵占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甚至遮挡视线,阻碍通行。
网友咨询:
道路施工围栏遮挡视线导致交通事故施工方是否担责?
律师解答:
因为施工围挡占据了道路,可能会对交通造成一定的影响,施工方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警示或者引导交通,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那么施工方的行为就可能会被认定为过错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律师补充: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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