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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了交易的便捷性,将留有空白的借款合同签字盖章后直接交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这种行为看似提升了交易效率,其中却具有很大的法律风险。
网友咨询:
盖了章的空白合同被非法利用怎么办
律师解答:
盖了章的空白合同被非法利用,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所以个人或企业为了自身合法权益不被侵犯,应当尽量避免制造空白合同,以免被别人非法利用。
律师补充:
公司公章是企业最重要的印章之一,是反映企业意思表示的载体,因而务必要注意:
(1)空白合同要慎重:盖有公司印章的合同,公司有妥善管理的义务,否则一旦流露出去就要承担重大风险;
(2)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授权内容:涉及重大事项必须明确被授权人的权利范围期限,超出范围的不得行使;
(3)明确被授权人的责任:被授权人没有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关责任。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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