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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在的形式多种多样,不仅包括有限公司,还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其中一人公司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形式,只存在一个自然人股东或法人股东,那么,一人有限公司股东对债务承担什么责任呢?
网友咨询:
一人有限公司对公司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律师解答:
公司的债务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承担: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来进行承担的。
2、股东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有限的责任。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律师补充:
一人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有什么区别?
1、组织结构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立董事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长、监事、经理或执行董事。
2、定义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是50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3、责任承担方式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果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的财产,是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股东是以出资额来承担有限责任。
4、数量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一个自然人或是一个法人股东;有限责任公司有50个以下的股东。
【法律法规】
《公司法》第六十二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十一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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