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房产纠纷 >> 如何办理农村村民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房屋在因为买卖、交换等所有权转移时,必须要进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农村房屋也不例外。
网友咨询:
如何办理农村村民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律师解答: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需要房屋使用权人将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明、城乡规划证明和其它必要材料提交登记部门进行登记,还需要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村民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完成了变更登记后,才能转移房屋的所有权。
律师补充: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申请主体应当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因共有人的姓名、名称发生变化的,可以由姓名、名称发生变化的权利人申请;因土地或者建筑物、构筑物自然状况变化的,可以由共有人一人或者多人申请。
土地或者建筑物、构筑物面积、界址范围变更的,批准拨用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材料;出让的,提交补充协议;以及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土地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用途变更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补充协议。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建筑物、构筑物的,提交有批准权限部门同意分割或者合并的有关材料以及分割合并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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