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行业交流 >> 证人出庭作证,是否构成名誉侵权

法妞问答律师
400-618-8116

咨询我 我也要出现在这里>
分享

证人出庭作证,是否构成名誉侵权

2023年05月18日 法妞问答律师

  在现代社会中,名誉作为一种无形资产,给社会主体带来了许多利益。但随着社会科技的日益发展,侵犯名誉权的行为越来越多,方式也更加复杂。

26.jpg

  网友咨询:

  证人出庭作证,是否构成名誉侵权?

  律师解答: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人民法院应当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接受审判人员和当事人的询问。在一定情况下,证人在法庭审理前的调查、询问程序中陈述的证言具有与庭审中陈述同样的可信性。证人所作证言是证人对自己亲身感知的事实进行事后陈述,该种陈述只能是一种如实地、客观地陈述,而不能妄加猜测和评论。证人失实的证言侵犯当事人名誉权的,应当处相应的行政处罚,例如罚款、拘留等,如果证人所说的证言严重失实的,有可能造成案件错判,对当事人影响较大的,法院就应当对做伪证的证人处以伪证罪。

  律师补充:

  双方当事人同意证人以其他方式作证并经法院准许的,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在符合该规定确立的条件下,证人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证人以书面等方式提供的证言,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证人出庭作证最直接的目的在于对其证言得以有效质证,有利于法官查明案件事实,在此基础上正确适用法律,从而确保作出公正裁判。证人不出庭不利于案件事实的查明,对司法公共利益有一定的损害。特殊情况下允许证人不出庭作证,是在司法利益和证人利益之间的平衡选择。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五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第七十六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法妞问答 律师法妞问答-3分钟100%解决你的法律问题

微信扫描二维码 向我提问

阅读数 1142

25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858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