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债权债务 >> 借条与实际借款金额不符,以哪个为准
借条是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至关重要的证据,也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那么,当借条约定金额与实际借到的金额不一致时,借款本金该以哪种金额为准呢?
网友咨询:
借条与实际借款金额不符,以哪个为准?
律师解答:
根据法律规定,借条和实际借款金额不一致,是要按照实际借款金额处理的。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民间借贷纠纷具有实践性特征,实践性合同是指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生效的合同。实践中借款凭证和转账凭证数额一致的,人民法院一般都能够较为明确地认定借贷行为已经发生并且确定借款数额。然而当借款凭证记载金额和转账凭证载明的金额不一致,甚至相差甚远,在此情况下则需要人民法院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举证责任进行合理分配,从而得出正确裁判结果。
律师补充: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实际借出金额)、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具有法律效力。请广大群众能够保存好相关借款、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一旦产生争议当事人权益受到侵害时,这些债权凭证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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