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房产纠纷 >> 农村房屋质量纠纷怎么处理
近年来,农村房屋重建的现象屡见不鲜。然而“修房子”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从施工图设计到房屋建好后的质量问题,其中的复杂性不言而喻。只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健全农村自建房管理机制,才能确保农村自建房的建设安全和使用安全。
网友咨询:
农村房屋质量纠纷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
农村房屋建筑出现质量问题的办法是基层房地产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调解第三人,在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商量达成和解。若是不能达成合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所谓的农民自建低层住宅,一般是指两层及两层以下的住宅,这样的住宅无论是农民自己进行施工建设,还是将工程承包给个体工匠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都属于农民自建房。因为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和安全性要求,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制定了专门的法律规定并予以完善规范,以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和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以这个角度来看,农村自建房应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村建房时,应尽量选择具有建房资质、证照的承包方,并明确施工标准,约定好工程质量。同时,在施工期间要进行有效监督,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及时提出修理或返工,如有变更或增加的工程项目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律师补充:
自建房属专业工种,建议房主在开工前了解必要建筑装修知识,或者聘请专业监理进行全过程监督。房主在发现房屋建造出现问题时要及时与施工方进行沟通、立即修正,避免造成不可逆的损失、日后引发矛盾纠纷,同时要注意留存沟通过程及处理结果的相关证据,以作日后维权之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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