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综合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方式有哪些
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是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但是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承包给单位或者个人的,双方需要签订土地承包合同。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方式有哪些呢?
网友咨询: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方式有哪些
律师解答: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
1、转包。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
2、出租。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
3、互换。互换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之间,对各自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换。
4、转让。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的使用权。
5、入股。参加农业股份制,并以入股股份作为分红依据。
6、反租倒包。用以发展高效农业,创建科技示范区等。
7、退包。是指承包户在承包期内把承包土地退交给集体,由集体重新发包的行为。
律师补充:
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四)承包程序合法。
【法律法规】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第四十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第四十六条
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受让方可以再流转土地经营权。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