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交通事故 >> 大巴车超员的情况怎么处罚
超载是指交通运输工具的实际装载量超过核定的最大容许限度,在客运中就是超员,超员对旅客的出行安全是极大的威胁,危险发生的概率会变大,那么大巴车超员的情况怎么处罚?
网友咨询:
大巴车超员的情况怎么处罚?
律师解答:
1、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2、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3、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律师补充: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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