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刑事辩护 >>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贪污腐败案件看似常发于国家工作人员犯罪案件中,但实际上,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数量不断增多,经营性活动也日益频繁活跃。
网友咨询: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
1、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市场竞争秩序。
2、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支付回扣、手续费是本罪客观方面的主要表现形式。
3、本罪的主体是经营者,即从事商品经营、营利性服务等经济活施违法犯罪的要平等地制裁打击,不能搞区别对待,宽严不一。当行为主体为单位时,本罪采用了双罚制,即既处罚单位又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当自然人犯罪时,直接处罚自然人。
4、本罪主观上均为故意。其目的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此处的谋利,不同于经济活动中依法经营,获取的正当利益,而是谋取暴利、追求不正当的高额经济利润。
在认定向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时,要注意划清与请客送礼的界限。在现实生活中,礼尚往来的请客送礼一般都以公开的方式进行,且礼品的价值一般较小,行为人没有明显的、直接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动机和目的,这与本罪的行贿行为有本质区别。
律师补充: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指行贿人谋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政策规定的利益,或者要求对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的规定提供帮助或者方便条件。另外,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商业活动中,违背公平原则,给予相关人员财物以谋取竞争优势的,也属于“谋取不正当利益”。行贿的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对行贿数额不大,不够司法解释标准的,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予以处理。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