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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因侮辱袁老被判处六个月管制,这种行为犯什么罪?

2022年12月11日 法妞问答律师

2021年,肖某在袁隆平院士病逝之际,使用昵称“坚持底线”的微信号,先后在微信群“白翎村村民信息群”内发布2条信息,歪曲事实诋毁、侮辱袁隆平院士,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最终肖某因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被判处管制六个月。

侮辱袁老这样的英雄,犯什么罪?

触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是指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对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行为是否达到“情节严重”,应当结合行为方式,涉及英雄烈士的人数,相关信息的数量、传播方式、传播范围、传播持续时间,相关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引发的社会影响、危害后果以及行为人前科情况等综合判断。

袁隆平院士虽然不属于烈士,但他为人民自由幸福和国家繁荣富强作出重大贡献,属于英雄人物,适用英雄烈士人格利益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肖某的侮辱性言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所以可以说他的行为成立犯罪。

侵犯名誉权,承担什么民事责任?

侵害名誉权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同时,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 之一 ,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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