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法律顾问 >>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一是指违约方用金钱来补偿另一方由于其违约所遭受到的损失。
网友咨询: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解答:
通常情况下,劳动者仅应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且有约定或者规定的情况下,才对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追偿应当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劳动者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错且造成重大损失;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制定了内部规章制度规定。考虑到劳动关系不同于一般民事关系,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用人单位占有劳动者创造的劳动成果的价值与劳动者获得的报酬之间的不对等性,决定了用人单位承担的经营风险应当高于劳动者应承担的工作风险。如果用人单位想要避免劳动者给单位造成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就离职的风险,应当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来解决,而不能简单地采用收取抵押金(物)的错误方式。
律师补充: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法律依据】
《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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