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行业交流 >>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审判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同时,根据被害人或检察机关的提起,附带解决被告人犯罪行为所造成损害的民事赔偿的诉讼活动。
网友咨询: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律师解答: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遭受损失的被害人和人民检察院所提起的,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起诉状。如刑事案件已审结,则应单独作为民事案件审理。一般情况下附带民事诉讼应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但有时为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延迟,也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
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是:
(一)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律师补充:
刑事与民事不同,前者结合案件事实、证据等定罪处罚,如果被告人不是被判处死刑,一般会在监狱服刑,即使被处以缓刑,那案底也是留下了,而民事侵权纠纷,则主要是赔偿经济损失,比如精神损害赔偿、医疗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判令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直接向遭受损失的单位作出赔偿;遭受损失的单位已经终止,有权利义务继受人的,应当判令其向继受人作出赔偿;没有权利义务继受人的,应当判令其向人民检察院交付赔偿款,由人民检察院上缴国库。
第一百九十四条 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结合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情况认定其悔罪表现,并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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