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公司法务 >> 用人单位如何行使用工自主权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招收和使用劳动力所拥有的自行决定权。用人自主权广义指用人单位具有的在不违反国家强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录用一些应聘人员,而政府等其他团体和个人不能干预的权利。
网友咨询:
用人单位如何行使用工自主权?
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作为市场主体,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而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进行适当调整,是行使用工自主权的重要内容,对其正常生产经营不可或缺。但同时,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的行使也必须在相关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符合一定条件和范围。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在生产经营或管理调整时,首先应当选择与劳动者充分协商,尽量通过变更或补充签订劳动合同方式完成调整;若未能协商一致,在基于用工自主权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或地点时,也要充分考虑劳动者的权益保障问题。
用人单位须对岗位或工作地点的调整作出合理说明,岗位或工作地点调整的合理性一般考虑以下因素:
1.是否基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需要;
2.是否属于对劳动合同约定的较大变更;
3.是否对劳动者有歧视性、侮辱性;
4.是否对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条件产生较大影响;
5.劳动者是否能够胜任调整的岗位;
6.工作地点作出不便调整后,用人单位是否提供必要协助或补偿措施等。
律师补充:
劳动合同作为劳资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载体和劳动关系履行的重要依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用人单位行使用工自主权应当注意权利行使的边界,如若行使不当,则会被认定为权利越界,属于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会因此而承担法律责任,滥用该项权利于企业的长久发展也不利。而劳动者作为劳动的提供者,应理解用人单位发展,在发生调整时,充分了解对自己权益的影响,积极与用人单位开展协商,共同寻求调整变化中的和谐。
【法律依据】
《就业促进法》
第八条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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