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婚姻家庭 >> 收养孩子可以不办理登记手续吗
一般来说,没有办理正规合法的收养登记是不能成立合法的收养关系的,也就是说,没有办理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那么,未办理收养手续可以进行收养吗?
网友咨询:
收养孩子可以不办理登记手续吗?
律师解答:
1、不办理手续不可以收养孩子。
2、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据此规定,收养必须登记,未经登记不成立收养关系。
3、收养关系的有效成立,需要有符合法律规定收养条件的收养人和送养人签署收养协议,并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收养协议是由收养人和送养人之间签署,被收养的孩子属于收养法上规定的养子女。
律师补充: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除前款规定外,收养应当由收养人、送养人依照本法规定的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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