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公司法务 >> 营业范围变更是否需要全体股东同意
设立公司时,要确定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可以变更的,变更公司经营范围,要办理变更登记,那么营业范围变更是不是需要全体股东同意?
网友咨询:
营业范围变更是否需要全体股东同意
律师解答:
营业范围变更不需要全体股东同意。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营业范围的变更属于公司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律师补充:
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所需准备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名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名
5、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6、公章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二条 【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职权】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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