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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行政机关冻结存款是一件很不幸的事情,但要知道并不是每个行政机关都有权冻结你的银行存款,如果发现没有权冻结你银行存款的行政机关冻结了存款,你是可以维权的。那么哪些行政机关有权冻结银行存款?
网友咨询:
哪些行政机关有权冻结银行存款
律师解答:
有许多行政机关都可以冻结银行账户,比如人民法院、税务机关、海关部门都可以,但是都是有前提的,行政机关不会随便冻结个人银行账户。如果是人民法院冻结了银行账户,一般是某人没有按照判决书履行自己的义务,被申请强制执行了。而税务机关和海关部门冻结账户,则一般是某人拖欠了国家税款。
律师补充:
行政机关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
1.行政机关采取的冻结存款强制措施,期限不得超过六十日。
2.税务机关有权在其规定纳税期之前冻结纳税义务人的存款。
3.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仅有权临时冻结调查对象的存款,冻结期限仅为四十八小时。
4.海关有权在其规定纳税期限之前冻结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的存款。
【法律法规】: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纳税人在前款规定的限期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冻结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海关法》 第六十一条 纳税义务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缴纳税款的,海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期限届满仍未缴纳税款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义务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暂停支付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依法变卖所扣留的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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