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合同纠纷 >> 卖方逾期交货,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吗
卖方逾期交货,其实买方经常遇到的一个令人十分头疼的问题。交易时双方都很愉快,毕竟交易的成功肯定也是满足了买方的需要嘛!但是交易达成之后,有的卖家却迟迟不发货,最后甚至拖到了逾期依旧不给。
网友咨询:
卖方逾期交货,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吗
律师解答:
卖方逾期交货违约的,买方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需要履行交付款项的义务,而卖方具有按时交货的义务。如果卖方没有按时交货的,即构成违约,买方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主张违约损失赔偿。
实际中,认定逾期交货的方法:
1、合同中有约定交货日期的,以合同约定的为准。
2、合同中没有约定具体交货日期的,以合同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的,合理准备时间为准。买房在约定好的准备时间后仍然没有交货的,视为逾期交货。
买方想解除合同的,需告诉卖方,并主张损失赔偿
实践中常常会出现,在买方提出解除合同后,卖方并不同意,导致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这个时候,买方应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法,向法院申请请求解除合同。
律师补充: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继续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包括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
3.损害赔偿。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赔偿。
4.支付违约金。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5.支付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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