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综合 >> 强制拆房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吗?
在当今社会,城市的发展离不开旧建筑的拆除和新建筑的建设,旧建筑拆除时可能会采取强制拆除的方式。
网友咨询:
强制拆房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吗?
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采取暴力的手段对房屋进行拆迁的,造成被拆迁人财产损失,数额达到较大的,就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律师补充: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故意毁坏财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故意毁坏财物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外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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