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精选文章 >> 交通事故 >> 无牌无证醉驾机动车撞死87岁老人,有缓刑的可能吗?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行为。
网友咨询:
无牌无证醉驾机动车撞死87岁老人 当事人家庭是贫困户口,身患癫痫病,有缓刑的可能吗
律师解答:
可能涉及交通肇事罪,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予判处缓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律师补充:
依据《刑法》第13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不满5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造成死亡3人以上不满6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不满60万元的;
4.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不满3人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实践中一般为超载50%以上);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1)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
(2)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上述1、2、3、4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法律法规】:
【交通肇事罪】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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