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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茜律师回答过的咨询外来务工人员,属于试用期,工作12天,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保,在参加公司展会期间表现不是太好,在于管理层交谈的时候起了言语上的冲突,自己打电话坚决要求辞职,要求老板支付工资,但老板要求走正规程序,没办法
九号在上班时右手肘割伤缝4针!要14天才能拆线!医生开了五天病休给我。可是第二天我又要上班!现在手缝啦不能弯曲活动不方便。公司拿一千给我看病!请问我这工伤怎么看
本人2011年11月入职该企业,2016年6月份提出离职,待离职三个月后,公司又将我重新聘回公司,如果现在公司提出解聘,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是按照新入职的时间计算补偿吗?
和公司签了培训协议 ,来到总公司进行生产培训,只签了名字,具体的培训多长时间,费用协议都没有填。现在想离职,公司要求赔偿,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