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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兴伟律师回答过的咨询1996年原告刘某、被告杨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约定被告的住房转让给原告,购房款6万。之后原告将全部购房款支付给被告,被告将房屋转让给原告后即搬迁至上海市居住,因此双方一直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地震发
你好我想问一下,如果离婚双方都不愿意要小孩法院会怎么判决
您好林律师。 刚才游戏问题您反馈了。 跟客服协商 只赔偿20元。 没有任何结果。 是应该进行下一步
借给别人的钱,只有手机转账记录可以追回吗?钱是打到对方的账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