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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初华律师回答过的咨询你好,我想请问一下,就是再婚前男方名下的房子再婚后算是共同财产吗?若男方死后,这房子是归其女儿所有,还是要同继女一同分割?
现我夫妻俩把一套1999年度单位房改出售的成本价房总价款53000元(原房产证上已有注明)的房产的三份之一的产权赠与儿子,现在办理不动产证变更需要我提供购房发票,是单位统一办理房产证的所以没有给我们购
本人之前在一家古艺摄影的后期公司上班,工作期间老板没有让我们签任何劳动合同,离职后也不结清工资,现在催了也屡次不发甚至连消息都不回,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起诉离婚用)到民政局调取结婚证明需要什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