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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伊浩律师回答过的咨询用电去烧野味,a和b是组织者,c和d是被叫去的,因操作不当,导致b死亡,请问其他三人的责任怎么界定呢? c第一时间报警了,也愿意给死者一定的补偿,但现在死者家属大开口,事情谈不拢?我个人认为,b是组织
我与老公结婚有12年,己有三个孩子,二个女儿,一个儿子,去年下半在我全身心带儿子的同时他却用手机微信和78年的女人聊天并同居己经一年有余,后来那女人又和其他男人好上,他出于吃醋就告诉了那男人的老婆去闹
本人离婚两年,离婚时协议所有房产全部赠送女儿,抚养权一人一年的抚养,最后因为孩子她妈说没有能力抚养而放弃,也不给任何抚养费。我也只有独自承担,现因为孩子年满13岁了开始叛逆,也坚决要和其母亲过,我原来
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在学校的安排下午饭后打扫食堂洗碗池意外摔伤,致右手桡骨双骨折。学校应当负责吗?是不是应该给予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