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损害赔偿法律咨询 > 河南损害赔偿法律咨询 > 郑州损害赔偿法律咨询
用电去烧野味,a和b是组织者,c和d是被叫去的,因操作不当,导致b死亡,请问其他三人的责任怎么界定呢? c第一时间报警了,也愿意给死者一定的补偿,但现在死者家属大开口,事情谈不拢?我个人认为,b是组织者,是完全行为人,他知道事件的危险性,还组织,他应该为自己的行为复杂?补偿只是道德上的,我的理解对吗?其他三人责任怎么认定啊?
王慎云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
李成竹律师 浙江-杭州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张志霞律师 山西-太原 山西鼎邦律师事务所
董正兴律师毕业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十年法官生涯经办数千件案
帮助人数:974人 粉丝人数:2428人
王宗豪律师,浙江王律律师团队负责人,杭州民商法领域知名律师,
帮助人数:5580人 粉丝人数:10624人
文赢律师事务所主张“群策群力、协作共赢”的服务理念。客户的信
帮助人数:1921人 粉丝人数:7512人
张真律师,浙江道策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共党员,法学学士,国
帮助人数:7664人 粉丝人数:11957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