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邵桂峰律师”二维码
随时随地快速咨询律师
精选 | 最新 | 默认
邵桂峰律师回答过的咨询本人担任公司仓库保管员,于17年7月13日提出离职被领导驳回,9月5日再次提出离职,8日领导同意离职,9月16日完成工作交接(当时没安排新人,交接给了部门领导,仓库钥匙同日上交)与公司财务材料会计完成
你好律师,我们2012年卖的黄豆钱,因为我们是以红丰合作社的名以卖的给宝赢合作社的,因为国家给的补贴钱八十三万元钱,被村书记私吞,没分给宝赢合作社,我们去找政府,政府不管,致今没拿到钱,怎么办。钱能要
非法拘禁,勒索6万,故意伤害,这要是从法律上怎么个说法,
法院裁定将债务人的房屋抵债给我,请问由卖方缴纳的过户费应该由谁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