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房产纠纷律师普法音频>> 房屋租赁合同在什么情形可以解除
(1)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不定期租赁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时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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