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交通事故律师普法音频>> 电动车撞人骨折会是全责吗
如果是电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需要按照事故车辆是否属于机动车来确定。我国交通事故的认责采取多元化归责原则,依据交通事故主体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归责原则,
1. 属于非机动车的电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适用无过错原则;
2. 属于机动车的电动车与其他机动车发生事故,适用过错原则。
机动车驾驶人员无论有无过错,只要对非机动车、行人造成损害,都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但是电动车根据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的过错程度来承担不一样的责任,只有在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以致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一方才能免除承担民事责任。电动车撞人骨折是否应该承担全责,要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版权声明:该音频内容由法妞问答联合黄森律师录制,法妞问答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