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劳动工伤律师普法音频>> 教师劳动合同用工形式有哪些
教师劳动合同的用工形式有两种:
一、劳动合同用工。劳动合同用工分为普通合同工,即与工作单位签订正式合同,是最常见的用工方式;和事业编合同工。
二、劳务派遣用工。即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60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66条第1款,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