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行政诉讼律师普法音频>> 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程序
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程序如下:
一、经研究确定征地拆迁范围相关部门制定最终征地拆迁范围。
二、征地前期摸底调查。
三、动迁和签订补偿协议。
四、被拆迁房屋交接程序。
五、被拆迁房屋搬迁奖励及补偿款领取办法。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