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合同纠纷律师普法音频>> 借款合同纠纷要注意的常见法律问题
借款合同纠纷要注意的常见法律问题:
1、原告持有借条而借条上所载出借人姓名与原告姓名同音不同字,可认定原告系实际出借人。
2、原告起诉还款的依据仅有借据且借据存在多处疑点,其诉讼请求难获法院支持。
3、债务人出具多张借条而最后一张借条含有“共”字等表合计意思的,可将其认定为总条性质。
4、债务人主张欠条系因胁迫而出具但未能举证证实,则其仍应负偿还责任。
5、借用他人信用卡消费并承诺还款的,形成借贷关系,并需支付怠于还款造成的滞纳金损失。
6、债权人仅以转账凭条为据主张系借款并要求偿还,债务人主张并非借款但未能举证证明,则应认定转账凭条所记载数额的借款成立。
【法律依据】
我国《合同法》第197条第1款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