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房产纠纷律师普法音频>> 业主是否可以与开发商约定房屋保修期
业主是可以与开发商约定房屋保修期的,但是约定的房屋保修期限不得低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保修期以及《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的保修期限。
【法律依据】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