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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的时效有哪些类型
2019-09-02 行政诉讼 阅读量: 978

诉讼时效起算时点的确定,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

一是主观标准,即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开始起算;

二是客观标准,即从救济权发生或可得行使之时起算。客观标准不受权利人知与不知的影响,有利于实践诉讼时效制度维护交易安全的规范目的,但在权利人还不知道其权利遭受侵害时即开始时效的进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规定: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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