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知识产权律师普法音频>> 知识产权的性质是什么
知识产权的性质如下:
1、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也称为垄断性、排他性,即除非权利人同意或许可或法律规定,任何其他人都无权享有。
2、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知识产权作为法律确认和保护的一种专有权利,在空间上的效力是有限的,受国家领土限制,具有严格的地域性。
3、知识产权的时效性,知识产权的时效性,是指知识产权在时间上的效力限制。
4、知识产权无体性,有体是指有实体的存在,人们可用五官触觉去认识,如土地、房屋等。无体是指无实体,只有一种拟制的物体,是一种知识产品。
《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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