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知识产权律师普法音频>> 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有哪些
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 文字作品;
(二) 口述作品;
(三) 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
(四) 美术、摄影作品;
(五) 电影、电视、录像作品;
(六) 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七) 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
(八) 计算机软件;
(九)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