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损害赔偿律师普法音频>> 不正当竞争的七种行为
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七种:
市场混淆行为:包括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商业贿赂行为: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活动中,为争取交易机会,特别是为获得相对于竞争对手的市场优势,通过秘密给付财物或者其他报偿等不正当手段收买客户的负责人、雇员、合伙人、代理人和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等能够影响市场交易的有关人员的行为。
虚假宣传行为: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指经营者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的行为。
低价倾销行为:指经营者为排挤竞争对手,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
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指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有奖销售的规定,进行不公正的有奖销售,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商业毁谤行为:指经营者对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者商品声誉进行损害的行为。
这些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也破坏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各国法律通常都会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制,并给予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