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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双方责任怎么样处理
2025-03-05 交通事故 阅读量: 47

车祸双方责任处理方式如下: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双方负同等责任的情况下,可采取下列程序:

1、责任方分别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要求保险公司现场定损,赔偿方式为自赔;

2、保险公司现场勘验定损后,110报警去所属交通队;

3、由交通队出具简易程序交通事故认定书;

4、凭事故认定书和保险公司的勘验定损单据自己修车,自己理赔;

注:若保险公司建议直接去快速中心处理的,可选择第一处理方式。

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问为一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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