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热门城市ABCDEFGHJKLMNPQRSTWXYZ
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债权债务律师普法音频>> 不存在的债权转让行为是否有效
不存在的债权转让行为无效,债权人转让的债权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并且债权人转让其部分或者全部债权的,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山东哲法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140人 粉丝人数:1721人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