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合同纠纷律师普法音频>> 借款合同诉讼管辖是怎样规定的
借款合同诉讼管辖存在如下规定:
1、当事人存在书面约定的,按协议约定履行。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当事人未对诉讼管辖作出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简而言之,就是说该情形,原告是起诉要求还款的,原、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均有管辖权。
行动建议:若因借款合同事宜需要诉诸法院,为提高被支持的机会,可委托律师介入代理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